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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华北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字[2018]85号),以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现就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审核与监督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整个选拔推荐过程;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研究生学院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选拔对象

  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选拔原则

  2019年我校在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硕博连读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中进行。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并且符合当年招收博士生的条件。

  四、拟招生计划

  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当年招生计划。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博导人数等情况综合考量,2019年硕博连读招生计划按学科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冶金工程13(4),矿业工程13(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3(4)(括弧外数字为本学科拟招生人数,括弧内数字为拟招收硕博连读人数,本学科拟招生人数及拟招收硕博连读人数仅供参考, 最终招收的硕博连读人数以公示的名单为准) 

  五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已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学分,无重修课程且要求所修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所修全部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3、参与导师从事的基础课题或重大研究课题的研究,已完成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报告能体现该生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创新能力和从事学术研究的潜质。

  各学科可在此基础上提出不低于本选拔条件的更高要求。

  六、选拔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硕士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在2018年10月31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拟接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后,填写《华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表》(附件1),向所申请博士学科招生所在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华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附件1)。

  2、硕士课程成绩单。

  3、申请博士学科专业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

  4、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检索报告(学院对原件进行审查,在复印件签字)。

  5、参加的基础课题或重大研究课题科研情况简述(申请的硕士导师审查并签字)。

  6、所申请学科(专业)科技发展综述性报告。

  7、攻读博士学位的研修计划。

  接受申请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负责组织有关学科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专家组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考核小组对学生是否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条件和从事博士科研工作的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考核意见,于2018年11月23日前完成考核选拔工作,并将考核通过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考核表(附件1)及其他所有申请材料(两份专家推荐书、学院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已发表或已提交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1月26日前上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硕博连读研究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合格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后,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019年9月入学,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须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现场确认时请该类学生按招生简章附件中的应届硕士准备并交齐所有归档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的动员工作,考核时严格把关,切实把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出来,提高我校的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拟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2、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政策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4、在培养过程中,若硕博连读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须经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严格审查签字确认,报所在培养学院讨论并严格审核,确认其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报研究生学院审核批准后,取消博士学籍,按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申请硕士学位。

  5、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须全部交清硕士研究生阶段应交的学费,并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开始享受与统招博士研究生同样的待遇。若在博士研究生期间因故无法完成学业而转入硕士研究生学习的,须全额退还博士研究生期间所获得的奖助学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博士学习阶段及转硕后硕士研究生学习相应的学费。

  6、各学院依据本通知,制订学院选拔的具体办法,并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7、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行,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按新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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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肖一凡(大学生记者团)

审核:李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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